項目基本情況: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尾礦庫本質安全程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10月受山西宏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成立了由安全評價人員組成的評價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以及山西省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依據企業提供的現狀資料、《山西宏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一分廠)黃峪溝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加高擴容安全設施設計)、《山西宏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一分廠)黃峪溝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以下簡稱加高擴容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及國家有關安全規程、規范,對山西宏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一分廠)黃峪溝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并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山西宏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一分廠)黃峪溝尾礦庫位于靈丘縣城北5km處的黃峪溝內,為山西宏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一分廠配套尾礦庫。 2018年1月由中國冶金礦業鞍山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了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于2018年1月25日通過了原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了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復(批復文號:同安監行審辦函〔2018〕2號)。 該項目施工單位為鴻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山西開源益通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資質均合法有效。 建設完成后的排洪設施、監測設施、輔助設施等運行正常,能夠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相關規程、規范等要求。 該項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險、有害因素: 尾礦庫一旦潰壩,其危害極為嚴重,影響范圍廣、遺害深遠。在壩體處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壩體坍塌、滑坡、裂縫、潰壩、泥石流。尾礦庫防洪標準低、排水設施結構強度差、排水能力不足將會導致尾礦庫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灘長度難以保證,排水建構筑物坍塌,庫內洪水不能及時排出,最終導致壩體出現滲流、坍塌、洪水漫頂等危害發生,甚至會導致潰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