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概況 | 項目名稱 | 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
項目地址 | 稷山縣翟店鎮峨嵋村 | ||||
項目所屬行業 | 小型露天采石場 | 評價類型 |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
項目簡介 | 項目基本情況: 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建筑石料用灰巖的小型露天采石場,其礦區由7個拐點坐標圈定,礦區批準面積為0.2503Km2,批準開采標高723m至620m。該礦山為已建礦山,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5月由山西鋁廠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設計范圍為:723m至675m水平的露天礦體,生產規模8萬t/年。 礦區北距最近的村莊峨嵋村500m,行政區劃隸屬稷山縣翟店鎮峨嵋村管轄。 設計確定開采方式為山坡露天開采。剝離采用汽車公路運輸方式,采礦采用溜槽-公路聯合開拓運輸方式,礦石爆破后,經裝載機運至溜槽口溜至接礦平臺,再由挖掘機鏟裝至20噸位的汽車運至破碎場地。 采礦方法采用露天臺階爆破,KGH4型潛孔鉆機穿孔,人工裝藥;起爆藥包采用膨化硝銨炸藥;用擊發槍擊發火帽起爆導爆管方式起爆,所有炮孔采用并聯連接,孔內微差爆破;采用VCEEC380DL、DX520LC-9C型挖掘機鏟裝石料,輔以挖掘機帶的破碎錘進行二次破碎。 現狀情況如下: 礦山總平面布置由露天采礦場、工業廣場、礦山辦公區以及生產運輸系統等各部分組成。 該礦開采技術條件簡單,確定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開采深度范圍為723m-675m,開采深度48m。設計確定臺階高度10m(第一個剝離臺階高度8m,其余臺階高度10m);剝離臺階坡面角56°,采礦工作臺階坡面角75°;臺階最終坡面角70°;最終邊坡角52°;安全平臺寬3m;清掃平臺寬5m;最小工作平臺寬度15m;鏟裝工作線長度15m-120m;爆破安全距離:300m。 根據以上參數確定采場從高到低共分: 715m、705m、695m、685m、675m共5個臺階,其中715m、705m為剝離臺階,695m為清掃平臺。 礦山目前在通往695m平臺的道路邊設一移動式避炮掩體,距離采礦平臺約150m,避炮掩體用50mm角鋼做支架,4mm鐵板圍邊焊接而成,掩體規格為1500×1500×2000mm。保證爆破時人員的安全。 巖、礦裝載以VCEEC380DL、DX520LC-9C型挖掘機為主,XG962H型裝載機為輔鏟裝,用20噸位汽車將礦石運輸至破碎站破碎。 該礦山為山坡露天礦,根據地形采用溜槽-公路聯合開拓運輸方案。目前,溜槽已經形成,溜槽上口設置在695m平臺東部,斜長86m,高差75m,寬約3m,深約1m,角度60°,接礦平臺設置在620m水平(C1采空區)。溜槽上口設置有擋車設施,車擋高約0.8m,長度約8m。在距離溜槽底部30m處設一道擋墻,擋墻采用碎狀礦石自然堆積而成,擋墻高約2.5m,長度約30m、底寬3m,可以有效阻擋放礦過程中礦塊的散落。 剝離物運輸道路已延伸到715m、705m剝離平臺,剝離物采用農用車進行運輸。 機械上山道路僅供挖掘機行駛,目前已延伸至715m水平,其路面寬度約4m,最大坡度約25%。 礦石運輸道路采用礦山三級公路標準,其路面寬度6m、路基寬度8m、最小曲線半徑20m、最大縱坡8%。礦石爆破后,挖掘機通過溜槽下料處將礦石溜至620m水平接礦平臺,經裝載機鏟裝至20噸位的汽車運至破碎站。 該礦為山坡露天開采,未封口,且境界內匯水面積不大,故采用自流排水方式。在采區內首采臺階留有2%-3%反坡,將臺階上的水直接排至采區外,導向自然溝谷。 辦公生活區、工業場地設置排水溝,把雨水向低溝谷排泄,防止雨季山洪沖刷工業場地及辦公生活區,保護所有的建(構)筑物的安全。 該礦采場用電量不大,潛孔鉆、空壓機用電從礦區配電室接駁。工業廣場供電按三級負荷考慮,從峨嵋村輸電線路架空引接10KV線路一回入工業廣場。目前采用250KVA變壓器一臺供電。 供電方式采用動力和照明分開供電方式。工業廣場用電電源電壓:380/220V。照明電壓:220V。 礦山設計范圍內需要剝離16987m3,為此,在礦區西北方向采空區C4處設置排土場。此采空區東部陡坎高約45m,南部、西部陡坎高約15m,中部標高615m,南北長約95m、東西寬約58m,堆置10m高度可以容納23420m3剝離物,能滿足剝離物堆排需求。采空區西北部已有水泥道路通往采場剝離平臺。排土場上游為礦山已有水泥道路、荒地,下游為自然溝谷。 排土場靠近東部陡坎的下部設置截水溝,將洪水截在排土場之外。排土場底部設置攔擋壩,攔擋壩長度為24m,斷面為梯形,上底寬1m,下底2m,高2m,漿砌石結構,在攔擋壩的底部每隔2m留直徑約40cm的疏水孔。 設計排土場為一個階段堆放,從上向下排放,排土場最終堆積高度10m;排土場坡面角為排棄物的自然安息角,約為38°。 受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針對該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成立了評價組,2020年6月28日評價組到現場收集相關資料,察看工程情況,通過與安全設施設計、相關技術規程比較,提出該工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采礦臺階不規范、溜槽不規范、生產現場警示標識不全、接礦平臺無擋墻等問題。針對我公司提出的問題,企業認真進行了整改,并于2020年7月4日反饋了相關信息,2020年7月5日,經評價組相關專家現場復核,認為企業已將所提問題整改完畢。 在此基礎上,我們按照《安全評價通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4號)中《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對該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了認真的評價,并完成了該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自然危險因素:洪水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雷電災害。 2)生產過程中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GB6441-1986辨識有:坍塌、放炮、火災、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及其他傷害等。 (2)依據GB/T13861-2009辨識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等。 3)職業危害因素有:粉塵、噪聲、振動、高溫。 4)該礦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 ||||
評價機構及項目組情況 | 評價機構 | 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 | |||
資質證書 | APJ-(晉)-006 | 資質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
項目組組長 | 王健波 | 通 風 | 1800000000200213 | ||
項目組成員 | 張秀麗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
張 雷 | 電 氣 | 1100000000303514 | |||
蔡肖彪 | 采 礦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
張 震 | 水工結構 | 1200000000300108 | |||
閆永鋒 | 地 質 | 1100000000303512 | |||
技術負責人 | 魏秀泉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玉泉 | ||
報告編制人 | 蔡肖彪、王健波 | 報告審核人 | 張 磊 | ||
評價現場 | 現場勘驗人員 | 蔡肖彪、閆永鋒、張 雷 | |||
現場勘驗時間 | 2020年6月28日 | 現場勘驗圖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
評價結論 | 在本次安全評價過程中,我們對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對照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的內容進行檢查驗收,采用安全檢查表法,檢查基本安全設施、專用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安全設施設計》,未涉及共71項,本次檢查53項,其中包括否決項4項,其他項目49項,檢查結果為:否決項4項中沒有不合格項,其他項目49項中有一項為不合格項,整改后合格。評價結論為合格。 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礦山建設項目通過對試運行過程安全設施、設備、裝置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達到了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 本次安全設施驗收評價結論為: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和項目的安全設施、設備、裝置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定,符合安全設施設計要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試運行狀況良好,具備安全設施竣工安全驗收條件。 | ||||
報告簽發 | 報告簽發人 | 趙軍英 | 簽發時間 | 2020年7月30日 |